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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研处工作职责 |
[发布时间:2018-08-31 09:29:14] [阅读次数:60454次] |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开展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教务处下设科研处。共有任课教师94名,教授级高级讲师5人,高级讲师32人,讲师26人。
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本着教育要与经济及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在院长领导下,在办好长线专业同时,根据市场经济形势发展需要,提出新专业的设置规划及短期培训专业计划。2、根据办学专业制订各届各专业工种教学计划,组织编写新专业特殊工种教学大纲。 3、按教学计划、大纲要求编写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订学期校历、教学进程表。 4、根据学期教学计划,编制教师课时人员安排表,下达学期教师教学任务书,并外聘兼课教师。 5、编排学期总课表,分班课表,作息时间表,教师辅导值班表。 6、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大纲,编报教学讲度计划,经教务处长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完成教学任务。 7、组织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期末补考、毕业补考工作(包括:出卷及审题,监考安排及辅导课编排)。 8、定期检查(开学、期中、期末)教师教案、教学计划、教师手册、教学日志及作业批改情况。 9、定期开展学生评教工作,召开各班学生代表座谈会并与老师见面,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10、定期组织教学观摩活动,有计划定人定量开教学公开课。 11、编制分班学生成绩汇总表 12、根据考试情况,及时进行质量分析,提出各科教学改进措施。 13、制订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在学生中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竞赛及科研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14、组织实施进行课外体育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15、根据教学计划、大纲编报及购买教材、图书资料教学及实验仪器及学生代办用品。 ![]() 1、负责学院的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处管理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 2、负责各级课题的集中申报,组织协调科研课题的实施。 3、负责学院科技成果的档案管理。 4、负责学院学术论文的审查与推荐。 5、开展教改、教研工作。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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